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评审和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评审招标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评审和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评审(项目编号:ZB2024/02-0601-0082)招标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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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评审和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4/02-0601-0082
项目名称: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评审和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评审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否6060其他服务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评审(第一包),市发展改革委实施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充分考虑我市服务业企业发展状况、分布领域和成长特点,重点聚焦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航运服务、智慧物流、商务服务、文旅服务、健康服务、商贸服务等八大服务业领域,明确各梯度企业评价标准条件、细化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流程,开展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系统打造“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四级梯度培育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实地审核,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对企业上报有关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全面科学审核,据此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第2包否3030其他服务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评审(第二包),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工作要求,助力制造业立市发展战略,促进两业融合发展,结合天津市产业发展实际,2024年度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规模和效益增长快、对服务业发展贡献大、支撑明显的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和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企业。按照《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3〕1号)和《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津发改服务〔2024〕92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评审(第一包)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出具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评审(第二包)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出具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一、二包均为: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二包均为: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到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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