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现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宣传用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二、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2、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总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130万元(含增值税),第二标段170万元(含增值税)
3、采购内容:
合同包划分:划分二个标段,每个标段拟采购1家供应商(不可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生日蛋糕
第二标段:生活用品类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4、服务期:12个月(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5月0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4)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
(6)……登录截图;
(7)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上截图;
(8)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1时间:自2024年05月28日至6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1.2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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