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大源等四个项目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交直流一体化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大源等四个项目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交直流一体化设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道县、宁远县
2.2项目规模:蓝山大源75MW、道县黄毛岭100MW、桐木漯一期、二期2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供货(具体以招标人发函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交直流一体化设备采购,详见技术文件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B-04801
蓝山大源等四个项目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交直流一体化设备采购
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交直流一体化设备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蓝山大源等四个项目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交直流一体化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5项220kV微机综合自动化设备投运业绩。所有投运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以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包含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备注: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前,须至少提供5项有效投运业绩及其对应结算发票,即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本条要求和初步评审第19条要求)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至少具备综合自动化设备、涉网设备、交直流一体化设备三项设备中任一项的自主生产制造能力,如投标人为综合自动化设备制造商,则提供的主变保护和母线保护设备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0412:03到2024-06-1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5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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