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17

 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复【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进行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任务需求及图纸,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免费完成招标人现有所有软件系统的对接工作(费用包干,不做调增)。

2.2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3交付使用期: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3733927.3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90万元及以上类似智能化项目并验收交付使用(提供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1.2

评标入围方法

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2.2.2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90万元及以上类似智能化项目并验收交付使用

投标申请人承担过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需提供以下材料:验收合格证明、中标通知书。

注:1.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2.提供中标通知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均不予认可。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同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机关出具的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提供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即可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符合即可。


注:①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②诚信库中原件扫描件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详细评审标准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1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4分

售后服务:10分

业绩:5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2.3.3(1)

投标报价

51分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为97%、98%、99%。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技术响应

30分

所投系统设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得30分;标★的参数技术指标为核心指标,不满足作无效投标;标▲的参数技术指标为主要参数,有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指标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均视为负偏离扣分处理。(评委根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及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2.3.3(3)

商务响应

4分

1、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RC)二级及以上服务资质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中国软件协会颁发的SDCA软件服务商交付能力证书或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一级得2分,二级得1分,二级以下不得分

(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2.3.4(4)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

(10分)

(1)承诺中标后提供不低于三年、7*24小时的免费技术服务,系统发生故障后能够在10分钟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2小时内处理故障,免费人员培训直至独立操作,售后服务优惠、配件及耗材优惠、售后服务保障承诺。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二级以下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开发及运营售后服务团队具有信息系统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安全集成或安全运维专业),每提供1份得1分,本项目最多得4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4)投标单位注册地在江苏或者在江苏省有分子公司且能够提供运维服务团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提供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3.3(6)

业绩

5分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90万元及以上类似智能化项目并验收交付使用,与资格业绩不重复计算,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2.提供中标通知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均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7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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