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市高流镇文体中心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江苏新沂市高流镇文体中心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新沂市高流镇文体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9.10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新沂市高流镇文体中心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室内水电改造、瓷砖铺设、内墙乳胶漆、室内门、消防喷淋系统、灯具安装等装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209:3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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