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供餐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登录后查看)受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供餐服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供餐服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62202
2.3服务期限:一年
2.4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登记证 ,工作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
3.2其他特定要求:
3.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 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3其他要求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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