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库区智能化设施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19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库区智能化设施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库区智能化设施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库区智能化设施。

2.2招标范围: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库区智能化设施的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屏幕显示、人脸识别考勤门禁、车辆管理、人员叉抱车定位、无人机、巡更等系统软硬件的购置及施工,以及配套的服务器、机柜、UPS及蓄电池、综合布线及相关辅材等,主要组成装置和元器件采购、运输及交货、安装、集成、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配合、系统联调、培训、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2.3计划工期: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11月6日,总工期11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在内),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建设地点:长春卷烟厂顺风库(长春市世纪大街以东、保定路以南)。

2.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项目管理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且均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须能够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能够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报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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