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区组合式空调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19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区组合式空调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区组合式空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及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府函【2023】87号、民航西南局函【2023】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招标人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组合式空调(设备名称)采购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及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府函【2023】87号、民航西南局函【2023】196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T1航站楼组合式空调采购。

2.3交货期:2024年8月10日完成交货,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4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组合式空调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①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以及设备清单页)。②证明所供产品通过验收的最终用户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货物收货单复印件或项目验收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时间认定以产品通过验收的最终用户证明或货物收货单或项目验收单上的时间为准)。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组合式空调(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和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正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9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9日09时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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