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临建办公区房屋设施拆除工程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临建办公区房屋设施拆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临建办公区房屋设施拆除工程
2.2采购项目编号:
2.3最高投标限价:14.5万元
2.4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
2.5工程概述及采购范围:
本工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项目规模为2×4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皖能合肥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项目位于合肥长丰县陶楼镇中部高塘村,目前已经正式生产投运。因临建场地租约到期,拟对临建集中办公区(EPC项目部办公室及业主项目部办公室)、临建生活区的食堂(EPC及业主项目部食堂)、职工宿舍、监控中心安全宣教室、围墙(包括临时堆场围墙)、室外箱变、停车棚、室外篮球场、路灯、旗杆、项目部大门、道路地坪及管线;一号门道闸及门外坡道、二号门和五号门门禁安防系统等进行拆除。
除保护性拆除的设备及家具外,其余拆除后的材料归施工单位所有,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置;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处理,满足市政及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拆除后临建区范围内土地需达到附件复垦报告要求。
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6计划工期:30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完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无不良记录的分包商、供货商及服务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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