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高、低压电缆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高、低压电缆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高、低压电缆采购。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4、招标范围:
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高、低压电缆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缆制作、供货、包装、发运、运输至项目现场指定卸货处(不包括卸车)、现场指导安装、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5、计划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运输至工程地点(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6、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电缆制造商。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涵盖范围应包括拟供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YJY型号电力电缆有效型式检验报告;电压等级1kV(0.6/1kV)、3kV(1.8/3kV)YJY型号电力电缆有效型式检验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5项(每项金额大于1000万)电缆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等。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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