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储备库2024年23座储罐定期检验项目招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储备库2024年23座储罐定期检验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就对天津储备库23座储罐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宏观检查、罐体腐蚀检测、基础沉降检测、厚度测定(罐壁板、顶板和底板)、焊缝无损检测、安全附件检查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171.468万元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核准项目代码包含RD2;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测机构),核准项目代码包含MFL。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由税务主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人社局开具的企业参保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须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未出现过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进入中国石化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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