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3、4炉给煤机平台地面综合治理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3、4炉给煤机平台地面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的#3、4炉给煤机平台地面因日常使用频繁,需要提升平台地面使用可靠性。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的#3、4炉给煤机平台地面进行综合治理,即重新打磨并铺设水磨石地面和挡水边。水磨石地面颜色及现场平面布置需投标方出具效果图,招标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工期:计划在2024年9-11月机组正常运行期间实施。整个施工工期55天(不含办理施工手续时间),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提前10天通知中标方到现场办理施工手续,并在7天内办理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完成铺设水磨石平台的各专业技术力量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承诺并保证向招标方提供的产品所涉及到的商标、技术及方案等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且不限于全部经济损失及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5)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发售时间:2024年6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7月2日17时00分;标书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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