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厂升级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电厂升级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深圳电厂升级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电厂或公司)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深圳以东60公里、大鹏半岛能源走廊喉部,占地面积12.30万平方米。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建设两台9F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岛设备由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供货,燃机、汽机和发电机单轴布置。余热锅炉为东方锅炉生产的三压、一次再热、卧式、无补燃、自然循环余热锅炉。设计年利用小时数为3500小时,两班制运行。本此采购为投标人向招标人升级项目提供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内容。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深圳电厂升级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标段
发标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两套(EDI产水量:2*60m3/h)功能完整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及附属配件和附件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质保、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交货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6.进度计划。(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期,最终的交货时间由招标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两套(EDI产水量:2*60m3/h)功能完整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材料。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1)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应至少具有两个合同的全膜法水处理系统供货业绩,且满足单项处理能力2×50m3/h及以上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业绩合同扫描件和②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技术要求(全膜法,单项处理能力)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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