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村口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新安村口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山市东区新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受中山市东区新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拟对新安村口环境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ZSJY2024C0602;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村口环境整治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 项目中介预算为¥284558.92元,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中介预算价下浮率为10%,即投标最高限价为:284558.92*(1-10%)=256103.03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限价为15048.94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且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下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警戒值:213419.19元(以中介预算价284558.92元下浮25%)。报价低于警戒值的,报价人须主动在报价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涉及材料单价的则必须附上主材、辅材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且该供货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材料的含税单价和不含税单价、生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报价人(供应商)以往获取(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报价人须提供合理的相关分析依据、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将有权认定该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对不合理报价磋商小组将予以无效报价处理。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新安村口环境整治工程;

2.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报价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报价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 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含三级)(含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报价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6月25日上午08:30起至2024年07月01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携带报名资料到中山市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相关资料;3、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经办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5、经办人到场获取文件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6、经办人所提供资料与上述资料不符合、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不予受理。)

七、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30;

八、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

九、 磋商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30;

十、 磋商地点:中山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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