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和宁海校区直饮水机租赁服务招标
受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海曙校区和宁海校区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和宁海校区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243170
三、公告期限: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9日止
四、采购组织类型:国内一般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简要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等):
项目名称 简要内容 交货期 采购预算 租赁期限
海曙校区和宁海校区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交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13万元/年 3年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3.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发售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9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8.2.发售地点:宁波市或网上购买。
8.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
8.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函直接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我司。
8.5.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6.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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