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无负压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费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无负压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共含三个标段,各投标人请根据各自产品选择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费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无负压设备采购
4、项目编号:SR
5、招标内容:
无负压设备采购一标段: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大田庄无负压设备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476000.00元;
无负压设备采购二标段: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东蒙镇、马庄镇无负压设备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500000.00元;
无负压设备采购三标段: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主城区无负压设备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420000.00元。
招标工作涵盖:招标货品生产、包装、运输、到场指定地点卸车、配合项目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方式:招标。
7、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企业自筹。
8、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标段采购内容并具有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3)所投产品(无负压供水设备)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符合无负压国家标准GB/T26003-2010或CJ/T303-2008的要求;
(4)产品符合标准,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原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6月26日-2024年6月30日,每日8:30-17:30时)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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