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024年度2号线一期工程(含新客站预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024年度2号线一期工程(含新客站预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024年度2号线一期工程(含新客站预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于2020年8月26日开通试运营,线路全长15.569公里,共涉及车站15座(嘉华站至西古城站)、嘉华车辆段1座、公安派出所1座,概算批复投资额约123.27亿元。
石家庄新客站预留工程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换乘站。项目批复内容包括石家庄站车站主体、明挖区间、出入口通道、风亭、冷却塔及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和变配电系统预留,工程总投资约为5.36亿元。
2.2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
按项目分别提供2号线一期工程、新客站预留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相关服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确保通过财政、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复,形成最终资产清单。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政府审核通过后的正式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完成的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亿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或审计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和报告(含送审稿)为准,无报告的需提供业主证明(合同和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的可仅提供合同和报告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
注:本项目所提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包括:城市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及市域快速轨道系统工程。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完成的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亿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或审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项目负责人资格以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为准,须体现注册单位信息;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和报告(含送审稿)为准,无报告的需提供业主证明(合同和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的可仅提供合同和报告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将视为无效业绩。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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