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高新区医院项目装修工程-非医疗专项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高新区医院项目装修工程-非医疗专项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3万平方米,估算投资23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质量目标:配合主体工程总包争创“扬子杯”。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高新区医院项目装修工程--非医疗专项工程,位于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门诊楼(除医疗专项装修区域)及感染楼的装修工程,装修总面积约14947㎡,其中:门诊楼地上7层及地下负一层餐厅及厨房等区域,装修面积14628.12㎡;感染楼地上1层,装修面积约318.88㎡。包括装修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特别提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投标截止日前推三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7月16日09时00分以前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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