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齐河段超高压迁改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26

 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齐河段超高压迁改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齐河段超高压迁改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城乡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齐河县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齐河段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QHGC-202400332001

2.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实施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齐河段超高压迁改工程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具体时间参考国家电网批复的停电计划。)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10650553.00元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含)及以上;(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拟投报的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或“信用交通-山东”(http://jtt.shandong.gov.cn/xyjt/)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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