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新庄河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01

 华坪县新庄河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坪县新庄河中型灌区工程已由华坪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政复2023130号文同意委托华坪县水务局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招标人为华坪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需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华坪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坪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的金沙江中段北岸,地理坐标为北纬26°21-2658,东经100°59-10131。东接四川省攀枝花市,南望滇中腹地楚雄,西通丽江,北与宁蒗县泸沽湖毗邻。县城距省会昆明420km,距丽江市政府220km,距四川省攀枝花市中心70km,全县国土面积为2200km。

经过现场调查,华坪县新庄河中型灌区工程灌溉面积约15万亩,匡算总投资约6亿元。

灌区范围内水源工程条件较好,但渠系配套工程建设现状存在较多问题,由于渠道老化、失修等原因而灌溉供水有渗漏损失甚至供水中断等现象。因此,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对灌区内分布的现有渠道进行渠改管节水改造,提高灌区灌溉供水保障力,进一步保障灌区范围内粮食安全;另外,对灌区范围分布的耕园地进行田间工程建设,完善灌溉供水体系建设:考虑灌区范围部分区域高程较高,本工程通过新建泵站工程以提高灌溉供水保证率,进一步保障灌区范围的供水安全。

2.2招标范围:

华坪县新庄河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及水资源论证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节水评价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编制报告等六个专题,并配合完成相关报件报批、审查、审批及验收等工作以及施工期派驻现场设代服务。

2.3建设地点:云南省华坪县。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其中:

(1)可行性研究: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具备报审条件;

(2)专题工作:满足项目审批时间要求;

(3)初步设计:可研获得批复后90日历天内具备报审条件;

(4)招标设计:技术文件编制、招标图等满足发包人招标需要;

(5)施工图设计:满足发包人的建设施工需要;

(6)其他:部分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需按招标人要求优先完成。

2.5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要求,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本项目不同阶段相应勘察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参照《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测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对招标项目进行报价。

①主体工程勘测设计费用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投资概算中计列的勘测设计费为基数,合同价款=基数×(1-投标下浮率);

②水资源论证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节水评价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编制报告等六个专题作为投标人的让利条件包含在主报告勘测设计费内,不再另行计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在投标报价下浮率时充分考虑,不能因初步设计报告投资概算的勘测设计费中未计列相应专题费用而要求增加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市场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工程咨询专业:至少含水利水电;咨询范围至少包含项目咨询),并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

3.5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3个月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的盖章(包括电子印章)尚未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可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5日23时59分,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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