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支行新址装修弱电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支行新址装修弱电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支行新址装修弱电工程;
2.2招标范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支行新址装修弱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中科大街欧亚商超1楼;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招标控制价:160998.3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审计报告,如为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则需要提供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在公司注册地连续全额缴纳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在经营期间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涉及免税的投标人提供免税证明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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