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燃烧器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燃烧器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燃烧器改造
2.1.2招标范围:
序号
需求单位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
20001302
各种其他煤化工设备-通用
套
2
2
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
20001302
各种其他煤化工设备-通用
套
2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其他:2.2.1交货期:2024年12月30日完成交货。
2.2.2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30%调试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运行正常使用后12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具有硫回收装置燃烧器或烧嘴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为硫回收装置燃烧器或烧嘴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1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8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7-2309:00: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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