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锦河农场消防泵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锦河农场有限公司
黑龙江锦河农场消防泵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
项目编号:ZS2024G50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锦河农场消防泵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北大荒北司文〔2024〕13号锦河农场第1项文件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锦河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S2024G5075;
2.2项目名称:黑龙江锦河农场消防泵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投 资 额:14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工程规模:
(一)医院消防泵房新建消防泵房1座,建筑面积 119.2 平方米;消防外网68米;采暖外网50米;给水外网12米,排水外网 55米;消防水池1座;步道板地面240平方米;地面硬化138平方米;防火门8套。
(二)供热中心消防泵房维修墙面维修175.14平方米;地面维修38.3平方米;更换消火栓泵2台,稳压泵2台;消防管道196.4米;消防外网294米;原铁艺栅栏拆除及恢复120米;
2.8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9工程地点:黑龙江省锦河农场场部;
2.10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总工期9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
①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④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本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及有效的施工合同,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⑤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⑥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及二代身份证(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并提供账号密码以供查询(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
⑧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⑨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招标阶段,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打印留存,对被列入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或否决);
⑩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必要资格条件。
3.2投标人需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按照要求参加全部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及开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文件登记
4.1现场购买文件: 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时,下午2:00时至4: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北安市进行购买文件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北安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其它
7.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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