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编号:202。
2.1.2工程名称: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
2.1.3工程地址:项目位于新规划的防城港企沙南港区。
2.1.4建设规模:初步方案拟新建1个30万吨级以上散货泊位及配套堆场,6个5000吨级转水泊位。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含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咨询服务。
2.2.2工作内容
本项目招标工作内容为编制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协助招标人分别取得生态环境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对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批复文件和自然资源部用海(含填海工程)批复文件。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服务成果提供时间要求
(1)投标人收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后,6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2)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后,10日内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3)工可核准后,10日内向自然资源部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
(4)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后,10日内修改完善形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同时向生态环境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5)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评审后,10日内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标准要求,编制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1个水运工程(码头工程或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或海域使用论证业绩,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3.3财务要求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含)职称,并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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