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北沿江高铁安置区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GTAZQPTDL标段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09

启东市北沿江高铁安置区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GTAZQPTDL标段施工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北沿江高铁安置区配套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启东市交通运输局以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备案号为启交规许字[2024]0001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启东安瑞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启东市北沿江高铁安置区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启东市北新镇人民路与民孚路交叉西南侧,是启东高铁新城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其包含3条道路,分别为学业路、民振路、永丰支路。

学业路起于人民中路,终于民振路,起始桩号K0+000.000~K0+224.646,路线全长0.225km。学业路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24.5m。

民振路起于学业路,终于民孚路,起始桩号K0+000.000~K0+661.660,路线全长0.662km。民振路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7m和11m,民振路为老路白改黑,老路处理后拓宽至设计宽度,整体加铺沥青路面。

永丰支路分A线及B线2段路。A线起于民振路,终点接小区北侧综合体出入口,起始桩号AK0+000.000~AK0+124.937,路线全长约125m。B线起于南侧综合体预留出入口,终止于民孚路,起始桩号BK0+000.000~BK0+121.067,路线全长约121m。永丰支路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为4.5m。

2.招标范围:启东市北沿江高铁安置区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图中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水、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信号灯、电子警察、照明等仅实施人行道及车行道范围内预埋管、手孔井、接线井、杆件基础及接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20日。缺陷责任期二年。

4.质量要求:合格。

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下:

(1)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持有有效的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时间、内容、性质等均以投标报表表5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

(2)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施工,下同。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A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以到岗的任职承诺书)。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6月或2024年6月~2024年7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4)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本项要求的人员投标时无须填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按以下要求进行人员配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中标后,中标人须配备安全员、道路工程师、试验员、测量员等人员,并将上述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四、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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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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