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源一体化电站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能源一体化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2.2项目概况:根据公司业务拓展需求,现立项开展综合能源一体化电站项目采购,该项目计划采购11套能源路由器储能系统,每套能源路由器储能系统包括能源路由器、储能电池及相关配套设备,总装机容量不超过0.44MW/3.105MWh,全部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储能系统采取“一充两放”的峰谷套利的盈利模式(谷充峰放),项目运营时间15年,电信运营商作为用电单位,以储能服务用电形式委托风电公司向5G基站(含综合业务汇聚机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该11套能源路由器储能系统计划安装在珠海移动公司11个5G基站(目前初定数量,含综合业务汇聚机房)内,以实际安装的站点情况据实结算。由乙方负责设备的生产、安装和投产后的15年项目运维。
2.3招标范围:投标方在本次招标项目规定的工程范围内申报办理由开工至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手续(含所有专题报告、文件等编制、评审)、全部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手续办理、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性能质量检测、试运行、质保期内故障处理、验收、移交生产、设备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以及项目执行全过程的安全保障投入落实(安全保障投入必须保证专款专用),并按本次招标项目履行完所有义务。该11套能源路由器储能系统计划安装在11个5G基站(目前初定数量,含综合业务汇聚机房)内,以实际安装的站点情况据实结算。由乙方负责设备的生产、安装和投产后的15年项目运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别:工程类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三)标的物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需求单位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工期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单价最高限价
备注
1
综合能源一体化电站项目
1
综合能源一体化电站项目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402.0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首套基站设备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余下基站按招标方确认每个基站点后13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负责所供一体化模块式智能5G基站投产后15年内的运行维护工作。
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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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项目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采购结束后,中标单位与对应的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合同
报价及结算说明
1.报价方式:按单价及总价进行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有效报价:供应商所报的总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为有效报价。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具体详见合同。暂定11个基站能源路由器储能系统总容量约3105kW·h,实施过程以实际安装的站点情况。具体按站点数量*(材料设备含税单价+人机单价含税单价);项目现场运维按年单独进行结算。累计结算不得超过采购中标份额。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标的物描述
综合能源一体化电站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证明资料)。
(2)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4)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5)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专用资格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制造商不得超过1家),各成员应符合“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其扫描件。
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也不得组织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2)投标方须同时具有制造能力、设计和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则需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设备制造能力或设计或施工资质),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①制造商:投标方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施工: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许可,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施工: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设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方项目经理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且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连续6个月)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4)投标方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的类似储能系统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信息页、工作内容)及验收报告。
(5)投标方应提供能源路由器储能系统软件的承诺函,承诺具备不少于综合监测分析、电费结算、基站智能运维、基站资产管理、虚拟电厂服务、电力交易辅助管理、碳排放管理等功能。(格式自拟)
(6)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连续6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16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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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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