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国投·平安押运服务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
2、项目名称:恩施国投·平安押运服务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34040.00元
5、最高费率:1034040.00元
6、采购需求:采购电梯3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安装工期30天,调试工期3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电梯,同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老证有效期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制造许可、安装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供应商如为电梯设备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老证有效期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安装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且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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