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海港粮食储备基地项目三期己经∠以∠ 批准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 投资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海港粮食储备基地项 目三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库区安防及室外弱电系统、智能化升级系统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海港粮食储备基地项目三期智能仓 储管理系统、库区安防及室外弱电系统、智能化升级系统工程
2.1.2建设内容: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海港粮食储备基地项目三期智能仓 储管理系统、库区安防及室外弱电系统、智能化升级系统工程。
2.1.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
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1.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施工验收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1.6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2.2招标范围: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海港粮食储备基地项目三期智能仓 储管理系统、库区安防及室外弱电系统、智能化升级系统工程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规定范 围内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中、库区安防及库外弱电系统中、智能化升级系统中等所有一切 满足工程要求的附件的深化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 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交付;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 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注 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承诺书,并能常驻现场进行工作协调。
3.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开标当日招标人 将此名单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3.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违法违规,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 弄虚作假。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标明为核心 产品的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摄像机、 PLC产品、防爆控制箱、会议及扩声系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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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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