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303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鹤岗分行食堂劳务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在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16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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