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惠来电厂(第13包:安防一体化系统)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3包:安防一体化系统)采购标段(包)名称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第四批辅机设备(第13包:安防一体化系统)采购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构成100%招标范围及规模惠来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6×10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600MW+2×1000MW,二期工程规划建设4×1000MW机组。一期工程的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己分别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本项目为惠来电厂二期5、6号机组扩建工程,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建设场地预留100万t/a碳捕集建设用地,并留有扩建条件。招标内容招标编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0724-2420N2314113安防一体化系统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工期(交货期)满足工程进度及规范书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并以其为准。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基本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为国内2个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提供安防一体化或视频监控系统的合同业绩(注: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机组容量、服务范围等信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后查看)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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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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