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氛围营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密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2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
项目名称:密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氛围营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00345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密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氛围营造项目
425.003458
密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氛围营造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1日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11至2024-07-17,,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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