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化公司2024年化肥造粒塔粉尘回收尾气净化系统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11

宁夏石化公司2024年化肥造粒塔粉尘回收尾气净化系统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化公司2024年化肥造粒塔粉尘回收尾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石化化肥装置ERP物资申请计划,需采购造粒塔粉尘回收尾气净化系统1台。

2.2招标范围:按照宁夏石化公司造粒塔粉尘回收项目尾气净化系统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供货。其尾气净化系统(PK-3640)具体包含:1、系统本体;2、清灰系统;3、供气系统;4、强制通风系统;5、粉料回收系统;6、除氨系统;7、仪表控制系统;8、电气控制系统。(详见采购文件等其他技术文件)

2.3交货地点:宁夏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指定地点。

2.4交货期:2024年10月30日前。

2.5商务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含物资费用、运杂费及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至投标截止日,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承接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4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7-1100:00:00至2024-07-17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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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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