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IPC重量控制系统维保2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IPC重量控制系统维保2台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IPC重量控制系统维保2台,主要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说明”;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工期:合同正式签订后,得到甲方施工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IPC重量控制系统维保2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3、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5、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6、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7、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8、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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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309:00至2024-07-19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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