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畜牧发展中心2024年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15


(招标编号:HNWK-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畜牧发展中心2024 年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名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畜牧发展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002)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0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应在招标发布时间之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2 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0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应在招标发布时间之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详情见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南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七、其他

南阳市畜牧发展中心 2024 年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南阳市畜牧发展中心的委托,对南阳市畜牧发展中心 2024 年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立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NWK-2024-01

2.2、预算金额:43 万元;

2.3、采购内容: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一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实验室血清学检测试剂一批,二标段为实验室病原学检测试剂及耗材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0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应在招标发布时间之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于 2024年7月 16 日至 2024年7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本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权委托书留存原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2潜在供应商也可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盖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备注投标人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招标代理将在收到投标人电子邮件并确认无误后,并在潜在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后,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

4.4、供应商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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