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24CNIC301071-90
2. 项目名称: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划分为3包,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两个或三个包参与投标,可兼投兼中。
包号 | 分项名称 | 数量 | 含税最高限价(万元/辆) | 合计含税最高限价(万元) |
1 | 斗式纯电动皮卡车(含1年期车辆保险、验车、办理社会车辆牌照、办理购置税免征手续等服务等) | 2辆 | 20.8 | 41.6 |
2 | 7座纯电动客车(含1年期车辆保险、充电桩(含安装)、验车、办理社会车辆牌照、办理购置税免征手续等服务等) | 1辆 | 20.8 | 20.8 |
3 | 7座纯电动客车(含1年期车辆保险、行车记录仪等) | 2辆 | 27.98 | 55.96 |
合计(万元) | 118.36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
5. 交货地点:第1、第2包:北京首都机场区域的招标人指定地点,第3包:北京大兴机场区域的招标人指定地点。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 投标人必须是车辆原厂商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品牌授权代理证明;
6.3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必须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中的产品(需附上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5 投标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6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7 对进入北京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9 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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