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指山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招标
一、项目名称
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二、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必须是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委托授权。
(二)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配方颗粒生产资质。
(三)没有偷漏税行为,纳税信誉良好(需提供最近连续一年的纳税证明)。
(四)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方颗粒的行为。
(五)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文件(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08: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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