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
2、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
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4、资金来源:2024年度省级第一批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与生态修复项目资金
5、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056.00万元
6、项目概况:本次治理共包含9个治理区19处图斑,总治理面积66.46hm2。通过现场调查,治理区主要包括矿山地质安全隐患、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损毁、水资源影响和生态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针对治理区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拟采用边坡整治工程、坡面清理工程、渣堆整平工程、采坑整平工程、拆除工程、生态袋截排水工程、生态袋护坎工程、石笼挡墙工程、围栏工程、标识牌工程、覆土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区进行恢复治理。
7、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查(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初勘、详勘、编制勘查报告、提交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书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技术规范以及其他资料等工作内容。
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提供成果文件(服务期限从合同签定生效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经相关部门审计完毕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有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调查类或矿山修复勘查设计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等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任务书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三、资格审查的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29日。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29日,每日0:00-23:59。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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