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原儿外病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招标
(招标编号:TJYL-GNTP-2024004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原儿外病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原儿外病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原儿外病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原儿外病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 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4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险: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 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任命书并承诺只在本项目任职注册建造师 证书及任命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 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开标当 月)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本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有社保中心专用章) 注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磋商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磋商文件时可携带或以邮件形式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 价:400元人民币/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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