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设备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市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36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购置155辆10.5米的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不低于300K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田市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田市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与投标的人员(法人或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7月)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如果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注: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费等入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①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②“中国政府采购对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投标资格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④“中国裁判文书网
”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8月05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与投标的人员(法人或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如果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注: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费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