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4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琶洲校区。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省级)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省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雨水管约1374米、污水管约934米,拆除现状管线约1357米与清淤工程,道路拆除与恢复约2899平方米,改造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各1座及新增电力配电系统(具体工程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期间涉及红线外部分施工道路开挖的,中标人须负责办理道路开挖相关许可手续;中标人施工期间须负责办理本项目与指定的污水井、雨水井排水对接手续。项目整体施工完毕后,中标人须负责组织雨污排水管网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排水验收、获得水务部门颁发的排水单元达标单位牌匾等。
工期(交货期)2024年8月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20日历天。(工期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06.75492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注:(详见招标附件)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8月3日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8时45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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