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维修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13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维修服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CEC-G2024-0311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维修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5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维修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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