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4-2027年度报废物资估值清单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中国铁塔2024-2027年度报废物资估值清单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4-2027年度报废物资估值清单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强化估值清单模型的更新及调整,提升估值清单使用价值,中国铁塔现采购2024-2027年度报废物资估值清单服务。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


一家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9.8万元(含税),参选人含税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的报废物资估值清单服务,主要包含以下:

(一)估值清单模型更新


了解公司当前报废物资处置情况及相关管理要求,调研各分公司估值清单模型更新需求,对原模型进行补充及调整。增加新增报废物资类型的估值模型,根据处置物资的变化情况调整原估值模型及参数等。


对修改后模型进行试运行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模型进行再次调整。将最终估值清单模型加入估值清单表,并增加月度价格监控等相应内容。


(二)价格数据采集更新


以全国31个省(不含港澳台)为范围,科学、合理的选择适当数量的市场进行调研,采集样本点。


每个季度通过进行市场调研,采集选定市场各类报废材料的收购价格等数据;通过数据分析等方式,计算各类物资参考价格;根据价格调研结果形成31个省估值清单数据表。


(三)价格监控


每月对主要物资的价格进行监控、预警,形成监控数据,并适情况重新调整、发布变化后的估值清单。


(四)配合系统支撑


根据业务需要将在IT系统固化估值模型,需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配合在IT系统中建立、优化估值清单模块,对上线功能和数据进行业务验证,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北京)。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3.2.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2.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21年8月1日(含)至2024年7月31日(含)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备一项报废资产处置(非房屋,非珠宝类项目)类资产评估或估值清单服务的项目业绩。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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