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海市运输公司南站客运枢纽站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辽宁省凌海市运输公司南站客运枢纽站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凌海市运输公司南站客运枢纽站用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2.3847万元,招标人为凌海市运输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凌海市运输公司南站客运枢纽站用电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凌海市运输公司南站客运枢纽站用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凌海市运输公司南站客运枢纽站用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的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9日17时00分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下载:售价: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计划工期: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具体工期按实际情况调整)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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