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CICEC(GS)PL20240722
2、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平凉市分公司农村邮路(静宁、灵台、崇信县分公司)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3、项目内容:2024-2025年度平凉市分公司农村邮路(崇信县分公司)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确定服务单位1家。
标段号 | 名称、内容 |
3 | 2024-2025年度平凉市分公司农村邮路 (崇信县分公司)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如高于对应预算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预算价:16.56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4、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5、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7、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及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需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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