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2024年路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30

 渭源县2024年路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44.0(万元)

最高限价:44.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水泥1100吨。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群众投工投劳方式,撬动“一片两带”重点区域内群众对进户路进行硬化、拆除残垣断壁、清理柴堆、草堆、粪堆、石堆等。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扫描件。

(2)财务状况: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3)纳税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2024年3月至8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2024年3月至8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如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30至2024-09-05,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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