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迁钢一炼钢7、8号二次除尘、板坯精整1000m3氧气球罐等设备设施拆除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首钢迁钢一炼钢7、8号二次除尘、板坯精整1000m3氧气球罐等设备设施拆除施工(招标项目编号:TC2403FBE),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首钢股份公司 迁安钢铁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首钢迁钢一炼钢7、8号二次除尘、板坯精整1000m氧气球罐等设备设施拆除施工,最高投标限价:464.549697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01: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 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 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工程施工资质;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在确定中标人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及具有项目所在地执业资格;
3.5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项目简要情况:
7.1.1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包括首钢迁钢一炼钢7、8号二次除尘、板坯精整1000m3氧气球罐等设备设施拆除施工,本项目有暖风、电气、土建、氧气专业及炼钢南路食堂房屋 资产拆除等。
7.1.2施工地点: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7.1.3计划工期:240天。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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