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简介
1. 招标内容:对标的网点营业用房进行整体符合总行标准要求装饰装修,网点营业用房位于张家口市宣化区祝康巷2号院2号楼101,装修面积438.31平方米。按照设计图纸严格实施,包括拟装修用房内外整体及房屋外立面,屋外地面台阶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祝康巷2号院2号楼101。
4. 建设规模:迁址装修改造,装修面积438.31平方米。
5. 工期要求:90个自然日。
6. 质量标准:合格。
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8. 中标人数量:1家。
9.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10. 最高投标限价:999537.54元(含增值税)。
11. 以上最高限价中不包括省分行统一采购的甲供材料(注:甲方单独供材并结算)。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后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9月 21 日 08:30 至 2024 年 9 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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