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揽投生产车辆卫星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HW-24016
三、项目概况:根据关于申请采购揽投生产车辆卫星定位设备的请示,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订单”的供货方式,采购揽投生产车辆卫星定位设备。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中标1-2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选供应商。预估采购金额90万元(含税)。
标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规格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金额小计(元) | 价格分权重 |
1 | 1 | 揽投生产车辆卫星定位设备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预估3000 | 台 | 300 | 900000 | 100% |
(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包装、运输、搬运、税金、平台接入费用、技术服务与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订单量为准,数量按实际使用量结算(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采购人不做承诺。本项目将设备预算单价设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三)▲服务期:服务期2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投标人须在订单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终端供货及设备安装。安装完成日期以使用单位安装验收单签署为准。
(四)质保期:2年。
(五)项目地点:浙江省范围内。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须是设备制造商,或经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四)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应具有车辆卫星定位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一)如乙方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或甲方其他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因其他原因被要求终止合作,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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