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LM0402012024060
3.项目概述:3.1本项目采购6座水泵接合器维修、40套室内联动控制排烟窗维修、1套防火卷帘门控制器维修。3.2预算合计本项目预算总金额2.65万元(含税),拟定合同期2年,合同期内费用据实结算。
4.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序号 | 名称 | 分项单价 | 数量 | 合计 |
1 | 水泵接合器维修 | 1500元/座 | 6座 | 9000元 |
2 | 室内联动控制排烟窗维修 | 400元/套 | 40套 | 16000元 |
3 | 防火卷帘门控制器维修 | 1500元/套 | 1套 | 1500元 |
合计 | 265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及分项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需具有消防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能力,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示,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5.3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相应承诺书。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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