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2-1099/FSCG2024017
3、 招标内容:采购机动车号牌制牌智能擦字机设备专用擦字布及聚氨酯漆稀释剂的烫染物料。
4、 合同期限:2年。
5、 采购预算:预估采购金额约93.76万元/2年(含税)。
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注: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7、 中标人数量:1家。
8、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注: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本项目设有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含税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含税单价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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